全面二孩、三孩政策推出后,针对育龄女性不想结婚、不敢结婚、生育意愿持续偏低的生育现状,很多专家都从制度、政策等方面提出一些好的建议,但事实是,是否生育二孩、三孩,是一个家庭的理性决策行为,“养儿防老”的观念淡化后,一个家庭生育多孩的成本远大于收益,育龄夫妇很难给自己生育多孩找到合理的动因,自然就没有生育动机。公共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如何保证在非强制手段之下得到理性公民的积极回应,从而维护既有公共制度的包容性和完善性,其本质在于从宏观的政策推行与微观的个人需求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的契合点。因此,从个人需求的满足出发来逐步实现国家的生育目标,是当下比较现实的路径,也能够真正体现“育儿友好”的社会氛围。推进育儿友好型社会建设,除了强化宏观的家庭生育政策建设、制度保障等,可以着重从为育龄家庭提供服务的角度来切入:
一、加强0-3岁婴幼儿早期养育的福利供给
从照护方面来看,目前0-3岁婴幼儿的主要照护者是家庭,以母亲为主,家中老人以及家庭出资雇佣的保姆照护为辅。国家福利在这一领域几乎是空白。而这一阶段恰恰是一个家庭面临养育成本增加、照护精力和体力负担加重、女性重返职场机会缺失等家庭困难较为突出的时期。
从早教方面来看,0-3岁早期教育是育龄家庭非常重视且投入较多的阶段。一个三线城市普通家庭用于婴幼儿感统训练、游乐场游戏、绘画、音乐等方面的投入每年大约在3万左右。而贫困家庭只能望尘莫及,或可引发“让自己的孩子输在了起跑线上”的相对剥夺感。
针对以上现象和问题,建议在社区设立正规、专业的0-3岁早期托管社会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和家庭出资相结合的方式,引入专业的服务课程和照护内容,实行国家、社会和家庭的“共同托管制”养育模式,减轻家庭的养育负担。相应地,加快发展育婴员、托幼教师、专业社会机构的培训和评估。
二、加强对围产期和哺乳期女性的身心健康服务
生育期间由于孕产妇激素水平及社会心理等方面的较大变化,女性的情绪波动一般较大,值得注意的是,产褥期间患精神疾病的概率要远高于其他时期。
因此,建议在社区依托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灵活多样的方式,对产褥期女性开设免费的心理辅导、情绪管理、身心健康服务等方面的课程或服务。
三、加强新生儿家庭婚姻家庭关系辅导
新生儿的诞生增添了家庭的喜悦,但也易引发种种家庭矛盾,使年轻夫妇倍感身心疲惫,生活幸福感降低。有统计数据表明,家庭育儿早期年轻夫妇离婚的概率明显高于其他时期。
因此,建议依托专业社会机构对新生儿家庭养育中常见的问题和矛盾进行免费的辅导和疏导,使新生儿家庭面临的种种困境能够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