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是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途径,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环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
围绕“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激发产业发展新动能”子课题,今年9月至11月,在省政协副主席梅建华的带领下,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专家学者,赴省内外进行了实地调研,并与九三学社省委会、省农科院、山东农业大学以及济南、青岛、烟台等市政协联动协作,共同探索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可行路径。
用好科技成果评价的“指挥棒”
科技成果好不好、有没有价值、有多大价值,最终要靠市场检验。调研发现,科研单位现行的科技成果评价考核制度仍偏重于论文、专利、奖励等学术指标,对服务市场需求和产业化应用导向的评价激励不够,重学术理论研究、轻成果转化应用的倾向比较普遍。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错位脱节现象依然存在,大量的科技成果停留在论文、专利、小试、样品阶段,因不能被有效转化应用而沦为“沉没成果”。
对此,委员们建议,应建立以支持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成效等为主要内容的量化考核指标,引导科研人员更加注重科研成果的实用性和可转化性,进一步突出科技创新市场应用导向。同时,引导科研单位立足产业发展需求,面向市场开展“订单式”研发,推动企业需求类科研项目攻坚。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优化科研人员兼职政策,打破‘五唯’限制,优化科研人才评价体系。”于永信委员的建议引发大家共鸣。委员们认为,对于科技成果转化业绩突出的科研人员,可探索不受岗位和职数的限制破格评聘高级职称,切实推动从“重论文”向“重应用”转变。
注入激励机制改革的“催化剂”
激励机制不活,直接影响科研人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调研发现,“不愿转”“不敢转”的现象普遍存在。一方面,科研单位的科技成果是职务发明,属国有资产,科研人员不能“私自”转化;另一方面,科技成果定价尚缺乏统一的专业和行业标准,过高会增加转化难度,过低则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对此,委员们认为,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包括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等内容,能够赋予科研人员更多权利,是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大家建议,可以借鉴“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新模式,消除“后确权”转化模式的不确定性和延迟性,保障职务发明人权益;借鉴陕西省“三项改革”经验,允许高校院所对职务科技成果建立有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的管理模式,形成单列的国有资产管理清单,打消科研单位及个人科技成果转化顾虑。
此外,可创新采取“现金+股权”的模式,支持科技成果作价投资,鼓励高校院所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降成本、提收益。
畅通科研与产业间的“快速路”
概念验证、中试等平台有助于研判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可行性,加快技术熟化应用,从而降低企业转化风险和成本。但目前,很多科技成果处于实验室阶段,未经概念验证转化风险和中试熟化,企业“接不住、用不了”,直接降低了转化成功率。从调研情况看,各地和高校院所对概念验证、中试等平台的投入普遍不足,且现有平台的公共服务能力较弱,与市场化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对此,委员们建议,应围绕全省重点产业链布局建设一批开放式概念验证中心,提供科研成果的概念验证、二次开发、工艺验证等服务,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同时,支持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和示范基地建设,面向行业及产业上下游科技型企业提供中试服务,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抓好成果转化应用,要优化概念验证和中试等平台布局。”刘传勇常委建议。大家认为,应进一步推进平台协同发展、开放共享,探索建立统一开放的中试资源网络管理平台,将分散在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的中试资源纳入平台管理,逐步打造跨区域、跨行业、跨单位、多层次的中试网络服务体系。
激活成果高效转化的“主引擎”
企业是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但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仍不完善,且目前大部分产学研合作主要是技术咨询、技术引进、委托开发等形式,技术入股、风险投资、利润分成等紧密合作形式不多,企业与高校院所之间尚未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机制。
“科技成果只有从科研院所走向企业,从实验室跃上生产线,才能实现创新价值。”马卫红常委说。聚焦完善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委员们认为,应突出企业组织科研攻关的主体地位,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紧密合作的创新联合体,贯通“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孵化—产业培育”全链条。建立企业常态化参与科技创新决策机制,让企业结合产业发展需求提出科研选题,确保科研成果更贴近市场需求。
委员们建议,优化产学研深度对接融合机制,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双聘双进”制度,推动企业高端人才担任高校院所“产业教授”,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担任企业“科技副总”。此外,支持企业通过科技成果“专利导航”“先用后转”等模式,激活高校院所存量专利,进一步增强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的适配性。
建强服务成果落地的“助推器”
随着科技与产业加速融合,建立完整、规范、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势在必行。调研发现,当前,我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虽已初具规模,但服务质量不高、服务内容较为单一,未能建立起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力量不足,服务于成果转化、懂科技、懂经济的复合型人才匮乏。
对此,徐东升常委以“威海模式”为例,建议打造科技成果“发现—评价—转化—应用—产业化”闭环体系,培养一批懂技术、懂产业、懂市场、懂金融、懂管理的成果转化专业队伍,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供需脱节问题。
委员们一致认为,应大力支持服务机构发展,同时引导服务机构拓展服务范围,由单纯匹配资源的纯中介向帮助解决问题的增值型服务机构转变。在此基础上,要升级完善“山东科技大市场”体系,推动实现技术优势向市场优势、产业优势转变。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委员们建议,大力培育具有专业化、复合型知识背景和高水平成果转化服务能力的技术经理人,推动科技咨询师职业技能证书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体系衔接,为科技成果精准转化落地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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